一级建造师补办纸质证书的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填写并打印《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若证书遗失)。
若证书污损,则需提供污损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个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等。
提交申请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补办申请,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证件号码后四位+补证”,发送至指定邮箱。
也可以登录中国建造师官方网站进行补办,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审核流程
受理和初审:提交材料到所在省市建设局,由区(县)住建委负责受理和初审,审核材料完整性和一致性,以及网上信息提交情况,时限为5个工作日。
复审:通过初审后,申请材料提交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审核材料齐全性和企业公章加盖情况,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还需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领取证书
证书补办完成后,省人事考试院将电话通知持证人,持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表中选择的“补办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领取方式可以是邮寄或亲自领取,但均需携带相关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提交方式,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关注相关部门的领取通知,按时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