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考核评价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形式及分值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常包括选择题(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题型。
满分情况如下:
《工程经济》:总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项目管理》:总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法规及相关知识》:总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总分160分,合格标准96分。
选择题评分标准
单选题:选对得全分,选错不得分,不选或多选也不得分。
多选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每个选项得0.5分,错选则不得分。
主观题评分标准
主观题(案例分析题)的评分主要依据得分点,回答到得分点上即得分。
考试系统会将答案切割成图片,随机分发给阅卷老师,老师根据评分标准评分并输入计算机。
评卷流程
预评阶段:出题人和改卷负责人从全国不同地区随机抽取试卷进行评分,统计达到一定分数的人数和每题的得分情况,计算通过率。
试评卷和校核阶段:按照预评阶段的标准进行评卷,确保评分一致性。
正式评卷阶段:对不合格的试卷进行进一步审核,确保评分的准确性。
合格标准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
其他评价因素
除了考试成绩外,一级建造师的考核还可能包括业绩考核,涉及技术水平、项目经验、管理能力等方面。
这些标准确保了考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建议考生认真备考,掌握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以提高通过考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