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报考、注册或进行其他与执业有关的事宜时,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资格审核表:
包含相片、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等原件。
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报告证明。
工作年限证明:
加盖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需包含工作年份、工作经验性质、单位具体信息和单位行政专用章。
社保缴费记录:
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劳动合同:
部分情况下需要。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增项人员需提供。
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 高级职务职称证书:
免二科人员提供。
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用于注册时。
继续教育证明:
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职称证明:
如果在考取时已经具有相应的职称,需要提供职称名称、取得时间、评审机构等信息。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官方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需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应包含被证明人的工作年份、工作经验性质、单位的具体信息和所在单位的行政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