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成绩计算方式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在最终公布时,不会出现小数点,因为考试采用了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
科目满分与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分,合格标准96分。
成绩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不同报考级别成绩有效期不同:
考全科: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二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年底。
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建议: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详细掌握各科目满分及合格标准,以便准确评估自己的备考情况。
理解成绩计算方法和有效期,合理安排备考计划,确保在规定的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