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标准如下:
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科目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60分及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0分,78分及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30分,78分及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60分,96分及格。
成绩管理:
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
建议:
考生在备考时,应参照最新的考试大纲和合格标准,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
注意成绩管理要求,确保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