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围堰施工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围堰高度
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围堰施工一般规定
围堰应减少对现状河道通航、导流的影响。
对河流断面被围堰压缩而引起的冲刷,应有防护措施(包括河岸与堰外边坡)。
堰内平面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
围堰要求防水严密,不得渗漏。
围堰应便于施工、维护及拆除。
围堰材质不得对现况河道水质产生污染。
各类围堰适用范围
土围堰:适用于水深≤1.5m,流速≤0.5m/s,河边浅滩,河床渗水性较小的情况。
土袋围堰:适用于水深≤3.0m,流速≤1.5m/s,河床渗水性较小,或淤泥较浅的情况。
钢板桩围堰:适用于深水或深基坑,流速较大的砂类土、黏性土、碎石土及风化岩等坚硬河床。
钢筋混凝土板桩围堰:适用于深水或深基坑,流速较大的砂类土、黏性土、碎石土河床。除用于挡水防水外,还可作为基础结构的一部分。
套箱围堰:适用于流速≤2.0m/s,覆盖层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埋置不深的水中基础。
双壁钢围堰:适用于大型河流的深水基础,覆盖层较薄、平坦的岩石河床。
土围堰施工要求
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质黏土或砂质黏土。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
必须将堰底下河床底上的杂物、石块及树根等清除干净。
堰顶宽度可为1~2m,机械挖基时不宜小于3m。内坡脚与基坑的距离不得小于1m。堰外边坡迎水一侧坡度宜为1:2~1:3,背水一侧可在1:2之内。堰内边坡坡度宜为1:1~1:1.5。
土袋围堰施工要求
袋中宜装不渗水的黏性土,装土量为土袋容量的1/2~2/3,袋口应缝合。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及黏性土芯墙。
堆码土袋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上下层和内外层的土袋均应相互错缝,尽量堆码密实、平稳。
钢板桩围堰施工要求
有大漂石及坚硬岩石的河床不宜使用钢板桩围堰。
施打时,必须备有导向设备,以保证钢板桩的正确位置。
施打前,应对钢板桩的锁口用止水材料捻缝,以防漏水。
施打完成后所有钢板桩的锁口均应闭合。
拔除钢板桩之前,应向堰内注水使堰内外的水位保持平衡。拔桩应从下游侧开始逐步向上游侧进行,拔除的钢板桩应对其锁口进行检修并涂油,堆码妥善保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围堰施工的安全、稳定和有效性,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