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报考资格作假将面临以下处罚:
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记入诚信档案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列入黑名单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议
诚信报名:考生应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避免因作假而影响考试和职业发展。
了解政策:考生应仔细阅读并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政策和报考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报考。
严重后果:作假不仅会导致考试无效、成绩取消,还会影响个人诚信记录,甚至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和职业禁入。
希望考生能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