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二级建造师的计划工期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工程筹建期
这是工程正式开工前所需的时间,主要用于完成对外交通、施工供电和通信系统、征地、移民以及招标、评标、签约等工作。
工程准备期
准备工程开工起至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河道截流闭气前的工期。
包括“四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和场地平整)、导流工程、临时房屋和施工工厂设施建设等。
主体工程施工期
自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一期截流闭气后开始,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或工程开始发挥效益为止的工期。
工程完建期
自水电站第一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或工程开始受益起,至工程竣工的工期。
具体工期计算
总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之和。
关键因素:
编制施工总进度应遵循的原则包括遵守基本建设程序、采用国内平均先进施工水平合理安排工期、资源(人力、物资和资金等)均衡分配。
施工进度安排的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导流工程的安排、基础处理工程的时间安排等。
示例
某新建水闸工程的部分工程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
关键线路:A→B→C→D→E
计划总工期:30(A)+ 20(B)+ 100(C)+ 5(D)+ 30(E)= 185天。
建议
在实际项目中,二级建造师需要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施工图纸的完备程度、施工方案、材料供应情况、气候条件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如关键线路法CPM或图示评审技术GERT)来确定项目的关键路径,从而估算出整个项目的最短完成时间。同时,应预留一定的时间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图纸问题、材料供应延迟等不可预见因素,确保项目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