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楼梯构造方面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防火与防烟
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房间门窗(住宅除外)。
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
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
在住宅内,可燃气体管道如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设施。
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
疏散要求
疏散出口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门必须向外开,并不应设置门槛。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要求根据建筑类别不同而有所变化,例如医院病房楼为1.3米,居住建筑为1.1米,其他建筑为1.2米。
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20mm。
空间尺度要求
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宽为0.55米(0~0.15米)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住宅套内楼梯梯段净宽,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米,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米。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米,高度不应大于0.20米。
当梯段改变方向时,楼梯休息平台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应小于1.20米。
公共楼梯休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00米,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米。
公共楼梯每个梯段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2级。
公共楼梯应至少于单侧设置扶手,梯段净宽达3股人流的宽度时应两侧设扶手。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米。
踏步前缘部分宜有防滑措施。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楼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功能,同时满足日常使用的舒适性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