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承接项目

欧大百科书 · 2024-12-27 01:23:48

一级建造师可以承接的工程项目范围如下:

建筑工程:

包括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古建筑、钢结构、高耸建筑物、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预应力、爆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特种专业等。

公路工程:

包括公路、地基与基础、土石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预应力、爆破与拆除、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桥梁、隧道、附着升降脚手架、起重设备安装、特种专业等。

铁路工程:

包括铁路、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附着升降脚手架、预应力、爆破与拆除、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气化、铁路桥梁、铁路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电务、特种专业等。

港口与航道工程:

包括港口与航道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

包括水利水电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

包括市政公用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通信与广电工程:

包括通信与广电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矿业工程:

包括矿业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此外,一级建造师还可以承担中型和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职责,具体项目规模根据投资额划分,3000万以上为大型项目,1000万以下为小型项目,1000-3000万为中型项目。

建议:一级建造师在承接项目时,应确保自身能力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避免出现冲突和违规行为。同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同时承担的项目数量,确保工作负荷在可承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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