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承接的工程项目范围如下:
建筑工程:
包括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古建筑、钢结构、高耸建筑物、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预应力、爆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特种专业等。
公路工程:
包括公路、地基与基础、土石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预应力、爆破与拆除、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桥梁、隧道、附着升降脚手架、起重设备安装、特种专业等。
铁路工程:
包括铁路、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附着升降脚手架、预应力、爆破与拆除、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气化、铁路桥梁、铁路隧道、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电务、特种专业等。
港口与航道工程:
包括港口与航道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
包括水利水电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
包括市政公用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通信与广电工程:
包括通信与广电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矿业工程:
包括矿业相关的各类工程项目。
此外,一级建造师还可以承担中型和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职责,具体项目规模根据投资额划分,3000万以上为大型项目,1000万以下为小型项目,1000-3000万为中型项目。
建议:一级建造师在承接项目时,应确保自身能力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避免出现冲突和违规行为。同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同时承担的项目数量,确保工作负荷在可承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