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计量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计量的原则和方法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计量方法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单价合同: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承包双方应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工程量应按照与单价合同相同的方式计算。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施工计量器具的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计量工作的职能机构,并配备具有资质的专业管理人员。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计量室检定工作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使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管理办法,规定计量器具的分类、检定周期及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执行企业的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的选择
计量器具应与所承揽工程项目的内容、检测要求以及所确定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方法相适应。例如,所选用的计量器具的量程、精度和记录方式,适应的范围和环境,必须满足被测对象及检测内容的计量要求。
所选用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计量检定证书或计量检定标记,并在技术上适用、操作培训较容易、坚实耐用、易于携带,检定地点在工程所在地附近。
计量器具的检定
强制检定是指计量标准器具与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送由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由使用单位依法自行定期检定,本单位不能检定的,由有权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
工程计量的依据
工程计量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
计量的依据包括质量合格证书、《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被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人实际施工的数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因计量问题导致的纠纷,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