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转保险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社保卡
原单位出具的社保转移证明
新单位的聘用合同
办理流程
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填写《社保转移申请表》。
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原参保地社保局,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社保局会将转移信息传递给新参保地社保局。
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完成社保转移。
注意事项
如果原单位拒绝出具社保转移证明,可以尝试与原单位沟通,或寻求劳动仲裁部门帮助。
社保转移过程中出现断缴,应及时与原参保地社保局和新参保地社保局沟通,了解原因,并补缴欠款。
在新聘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建造师变更注册的必要条件,社保也必须随着转移到新单位。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一级建造师愿意将保险转移至挂靠单位,可以直接在原单位和挂靠单位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对于异地转社保,一级建造师需要将户口转到异地工作的城市,并在当地劳动和社保局办理入职手续和登记。
异地务工子女、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可能需要办理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的转移申请,具体流程有所不同。
跨省转注社保转移办法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时,由原参保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查询确认
办理完社保转移手续后,可以通过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官方网站、服务热线或现场查询等方式,确认社保转移是否成功。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当地社保政策的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专业保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