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的耐受指标分析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烟气层高度
在疏散过程中,烟气层应始终保持在人群头部以上一定高度,以确保人在疏散时不必要从烟气中穿过或受到热烟气流的辐射热威胁。
热辐射
人体对烟气层等火灾环境的辐射热的耐受极限为2.50kW/m²,相当于上部烟气层的温度约为180~200℃。
对流热
人体可以短时间承受100℃环境的对流热,当温度低于60℃(水分饱和)时可以耐受大于30分钟。
烟气毒性
火灾中的热分解产物及其浓度与分布因燃烧材料、建筑空间特性和火灾规模等不同而有所区别。在设计和评估时,可简化为:如果空间内烟气的光密度不大于0.10D/m²,则视为各种毒性燃烧产物的浓度在30分钟内达不到人体的耐受极限。通常以一氧化碳的浓度为主要定量判定指标。
能见度
能见度的定量标准应根据建筑内的空间高度和面积大小确定。对于小空间,能见度指标取5m;对于大空间,能见度指标取10m。
这些指标在火灾安全评估和消防系统设计中起着重要作用,有助于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