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地基资质二级建造师的要求如下: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这些要求确保了企业具备足够的实力和人员配备,以承接大型且复杂的地基基础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