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临时用电涉及多个安全管理要点,以下是一些核心内容:
一般要求
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理审查。该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验。如有变更,应及时补充相关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定期检查,履行复查验收手续,保存相关记录。
电工必须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也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
安全管理要点
施工现场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遵循“分级分路、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的原则。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不得分路,实行“一机一闸”制,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每一开关箱只能连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在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侧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其他注意事项
现场临时用电的范围包括临时动力用电和临时照明用电。
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管理及使用责任。总包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用电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并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无安全认证等不合格产品。
项目部应按规定对临时用电系统和用电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部应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等。
这些要点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并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