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证书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具体来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而注册证书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此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且证书内页会分别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红色国徽。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制作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