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二级建造师证书在多个省份之间实现了互通,允许持证人在不同地区执业。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以下是一些二级建造师证书通用的省份:
1. 广东
2. 广西
3. 海南
4. 云南
5. 山东
6. 江苏
7. 浙江
8. 福建
9. 江西
10. 湖南
11. 湖北
12. 吉林
13. 辽宁
14. 河北
15. 河南
16. 山西
17. 陕西
18. 青海
19. 宁夏
20. 新疆
此外,还有一些省份之间实现了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互认,例如:
京津冀地区(北京、天津、河北)
江浙沪地区(江苏、浙江、上海)
四川和重庆
陕西与西藏
福建与海南
请注意,虽然二级建造师证书在这些省份之间通用,但各省份对于二级建造师的管理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规定进行查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