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危险源
能量和危险物质的存在是危害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为第一类危险源。此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系统具有的能量越大,存在的危险物质越多,则其潜在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也就越大。
第二类危险源
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为第二类危险源。该类危险源主要体现在设备故障或缺陷、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等方面。
常见的危险源
高处坠落: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掉落造成的伤害。
物体打击:施工现场上方的物体掉落或飞溅造成的伤害。
电击:与电源或电设备接触导致的电流通过人体造成的伤害。
机械伤害:使用机械设备时可能发生的事故。
火灾和爆炸:施工现场中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有毒有害物质作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施工起重作业:起重机械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特种设备作业:操作特种设备可能造成的伤害。
危险源辨识方法
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包括现场调查法、工作任务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法、事件树分析法和故障树分析法等。
危险源控制
第一类危险源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加以控制,如消除能量源、约束或限制能量、屏蔽隔离、防护等技术手段。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通过管理手段加以控制,包括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危险源控制管理基础工作,明确控制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实施考核评价和奖惩等。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和管理这些危险源,确保施工安全。通过有效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