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二级建造师转注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聘用合同终止的证明;
如有必要,还需提供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原单位的解聘证明等。
提交转注申请
填写《二级建造师转注申请表》,并附上上述准备的材料;
将转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新单位,由新单位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转注申请。
审核与公示
注册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拟转注的建造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0天。
办理转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机关会办理转注手续,并在网上公布转注结果;
建造师本人需要到注册机关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意事项
在转注过程中,原单位和新单位都需要配合,确保转注流程顺利进行;
变更注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如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时间,一年内不可有两次以上变更注册等。
建议:
在进行转注前,一级建造师应先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建造师转注册的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符合转注册的要求,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与原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转注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