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集中面授
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其委托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提供面对面的教学和互动。
网络教学
通过公安部消防局建立和维护的继续教育网络教学信息化系统进行,学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灵活选择学习时间和地点。
现场教学
由地区公安消防总队指定机构(通常是委托地区消防协会或具有资质的消防教育培训机构)开办培训班,通过组织集中理论授课和实操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补充教学,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出具证明材料。
实施细节
教学内容: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的规划要求,由注册消防工程师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或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编制教学课程。
师资队伍:组织或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专家学者组成师资队伍,以确保教学质量。
证明材料: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获得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学习方式
在线学习:
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通过登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学习,课程学习、课后测试组成,参训人员学时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参加课后测试。
非注册人员登记:
未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的消防工程师需先完成信息登记,然后通过登录系统“继续教育”模块进行继续教育。
考核与成绩
课后测试:每一科目8道题,测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记为合格。连续三次测试均达不到80分的,为不合格,系统将自动记录并重新参加该科目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
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建议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积极参与各种继续教育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学习最新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期刊和杂志,了解消防安全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研究进展。
利用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方便快捷地获取最新知识。
通过以上方式,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不断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