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劳动仲裁条款

星星讲知识 · 2024-12-27 02:47:17

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仲裁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必须明确表达出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意愿。这种意愿应当是确定的,不能同时约定既可以提交仲裁也可以提交诉讼,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事项

仲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争议的事项范围。这可以是合同中的所有争议,也可以是某一特定问题或事实问题的争议。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中必须明确指定一个或多个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如果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当事人应协议选择其中一个申请仲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于合同存在,即使合同被变更、解除、终止或认定为无效,仲裁协议的效力不受影响。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效力。如果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在首次开庭前收到仲裁协议应驳回起诉,除非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的确认和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这些条款构成了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确保争议能够通过仲裁方式有效解决,同时明确了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独立性。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确保仲裁协议的明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依据协议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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