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日期的计算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开工日期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如果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则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如果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则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则需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来认定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对竣工日期无争议的情况下,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如果存在竣工时间争议,则根据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但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若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施工工期计算
施工工期通常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工程建成后的时间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可以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如关键线路法(CPM)或图示评审技术(GERT),这些技术可以帮助项目经理确定项目的关键路径,从而估算出整个项目的最短完成时间。
影响施工工期的因素包括工程规模、施工图纸的完备程度、施工方案、材料供应情况、气候条件以及法律法规等。
其他注意事项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当年年底。
施工合同的施工工期应当明确载明具体时间,若存在异议,需追究相关违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施工日期的计算需综合考虑开工通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等多个因素,并采用网络计划技术等方法进行具体估算。同时,施工工期的计算还需考虑工程规模、施工条件、材料供应等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