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工作 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具体频率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情况下,验证工作由省或市级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验证的内容主要包括:
1. 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
2. 继续教育情况;
3. 从业行为;
4. 职业道德等。
申请验证时,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2. 造价员资格证书;
3. 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4. 近三年个人完成或参与编审的工程造价业绩材料;
5. 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情况或合格证明。
验证结论分为三种: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验证合格者,由造价员管理机构在资格证书上加盖验证合格章。限期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到期整改仍不达标的,验证结论为不合格。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1. 无工作业绩的;
2.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建议您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验证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通过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