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单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准备注销材料
注销申请表:需要单位盖章并注明注销原因,同时申请人需要签字。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单位同意注销的证明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提交注销申请
向注册地所在的住建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住建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要求补正材料。
审核通过后,住建部门将出具一级建造师注销证明。
办理其他注销手续
单位持注销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税务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等手续。
注销期间,一级建造师不得担任其他单位的注册建造师。
注销完成后,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交回住建部门。
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时,应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开具的解聘或离职证明、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生效后的解除劳动关系裁决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判决书等。
处理不配合的情况
如果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一级建造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到当地注册中心进行申诉。申诉时需要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网络申请注销
一级建造师个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注销,登录建造师网站,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交上去,等待审核通过后,办理撤销注册或注销证书。注销后需要重新考试。
投诉与举报
如果原注册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注册,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省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办理,并说明情况,请求强制注销。
建议:
在进行一级建造师注销前,务必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企业不配合,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或向建设部门投诉,以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