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为 两年,具体规定如下: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四个科目的考试。如果在这两个年度内某科目首次合格,则该科目的有效周期为通过该科目的当年及之后一年,不同科目有效期计算相互独立,连续滚动。
免试部分科目(即考两科):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要在考试当年通过所有两个免试科目的考试。
因此,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无论是考全科还是免试部分科目,都需要在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才能申请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如果未能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则之前通过的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