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报告的条件如下:
已取得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考生在取得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选择增报其余的专业。
符合相应专业年限要求
具体的工作经验条件包括: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增项考试要求
增项考试时,考生只需参加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考试。
报考材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及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免冠证件照。
所在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如果所在公司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报考人员,须以总公司报考。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获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电子版相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到300k之间),还须填写“建造师专业通过年度”和“已获证书管理号”。
证书注册要求
建造师在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后,必须与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增项考试的考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议考生在增项报考前仔细了解并确认所有条件,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