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二级建造师的执业印章制度已经取消。根据2017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34号),取消了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对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取消了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印章制度。
因此,二级建造师目前不需要单独的执业印章,只需携带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即可。这一变化自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委不再刻制和发放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有需要的企业可以直接刻制。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考生和建造师们根据最新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