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一级建造师印章找不到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登报声明
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号、遗失的执业印章信息等。
准备补办材料
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提供身份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提供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提供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位贴在附表2照片纸上。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申请补办。
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等待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新的执业印章。
自行刻制印章
根据2019年起政府不再放一级建造师印章的规定,您需要自行刻制执业印章。您可以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进行刻制,官方提供有模板。
建议您在补办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