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定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即从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每3年为一个周期。
继续教育次数:
在每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二级建造师需要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具体来说,一年至少需要完成40学时的继续教育。
内容及形式: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可以通过面授、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考试要求:
继续教育完成后,通常需要通过考试来证明学习成果。考试内容广泛,要求建造师具备高超的职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注册有效期: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并提供继续教育通过证明。
培训通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常每年都会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建造师需要关注当地住建部门的官方网站通知,并在有培训班时报名。
请根据这些规定规划您的继续教育计划,确保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所需的学时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