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拥有以下权利:
监督施工过程:
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查施工现场: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参与工程验收:
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提出整改要求:
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审核工程变更:
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解答技术问题: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调查和处理质量问题:
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审核工程资料:
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评估和考核施工单位:
对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监督招投标过程:
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保管和使用执业证书和印章: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接受继续教育:
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申诉权利: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独立行使权利:
在工程建设中可以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干扰和影响。
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条件和保障:
如提供监理室、监理设备、资料、信息等。
参加协调会议:
对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工程质量、安全保障进行审核、监理和提出意见。
签发监理文件:
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的签发权。
停工命令或吊销批准:
在必要时授权停工命令或吊销批准。
确保综合要求:
确保安全、环保、易用和可维护等综合要求得到满足。
调查和处理事故: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调解和处理争议: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
拒绝不合格材料:
有权拒绝不合格的或未经证明合格的设备和材料运入现场。
考察进场人员素质:
对承建单位的进场人员素质进行考察,并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人员。
检查违约事件:
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这些权利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