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增项条件如下: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必须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这是增项的基础条件。
从事相关工程管理工作满一定年限
需要从事相关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
若在江苏省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需先将注册单位转移到福建省内的一家单位。
学历或学位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成绩转移证明
如果在江苏省已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在想在福建报考增项,需要先确认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是否在江苏省,并将注册单位转移到福建省内的一家单位,然后办理成绩转移证明。
增项考试
增项考试时只需要参加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即可。
证书注册
建造师在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后,必须与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
建议:
确保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满足相关的工作年限要求。
如果需要从其他省份转移成绩到福建省,需先完成单位转移手续。
选择需要增报的专业,并参加相应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
增项成功后,需确保增项证书与主项证书在同一家单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