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二级建造师后更改了名字,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姓名变更:
开具姓名变更证明
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开具一份姓名变更证明,证明证书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同一人。
准备相关材料
携带个人书面申请(需盖本人手印,企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填写“建造师注册信息更正申请表”。
提供新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更名页复印件(验原件)。
如果“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原件遗失,则需申请人写遗失申明。
提交申请
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至所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的管理系统或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照相关提示进行申请。
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姓名变更。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如果二级建造师的姓名发生变更,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提交申请前,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