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级建造师领证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籍并取得居民身份证;
取得建筑工程领域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五年以上的实用工程经验,其中至少二年以上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的工作;
取得过建设部组织的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并在考试合格后再从事与所取得的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工作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专业资格
具有全国总工会认定的初中级(含)职业资格证书或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档次技工证书或中级或以上(含)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要求
申请人需要参加上海市建设工程行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并在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资格审查
申请人需要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资格审查,确认其学历和工作经验情况是否符合建设部和上海市的规定。
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缴纳规定的考试费。
证书领取
通过考试并确认合格的人员,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考试中心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自己满足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