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判分规则如下:
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具体科目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选择题评分标准
单选题:选对得全分,选错不得分。
多选题:
若选择的答案中有一个是错误选项,那么这题得分为0。
若少选,选对的选项每个得0.5分。
主观题评分标准
主观题是人工判卷,主要看得分点,回答到得分点上就能得分。
主观题评分最起码得要判卷人员正确识别你的答案,字写得好不好没有关系,只要工整,不要龙飞凤舞。
答题对号入座才有分,所有的卷子在判卷前都要输入电脑,每个主观题由一名判卷人员负责评分。
案例题(综合分析题)评分标准
根据题目难度和复杂度,每题分值各异,采用按点给分制。
答对得分点即得分,答错或多答均不扣分。
阅卷流程
选择题机器算分,主观题由人工双评模式进行阅卷。
阅卷老师只改对错,不计算得分,对错改完成之后,开始统计总体每个答案的正确率,答对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的总人数(缺考的不算),然后进行分数赋予,正确率低的答案赋分高,正确率高的答案赋分低。
建议考生在做题时,尤其是主观题,一定要按照得分点进行作答,确保答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注意字迹的工整性,以便于阅卷老师快速识别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