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一级建造师在进行爆破作业时,警戒范围的规定如下:
1. 警戒区周围必须设置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离放炮地点至少200米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2. 警戒区内的人员、畜应撤离至安全地带,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3. 在有车辆、船只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4. 爆破安全警戒距离不小于200米,特殊情况下(如小型露天采石场)相邻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200米。
5. 爆破影响范围不小于两百米,这是为了保证爆破安全,爆破地点与人员或其他应保护对象之间必须保持的最短相隔长度。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警戒范围,并确保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