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市政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各方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需修改的应报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准确齐全、真实有效,且具有可追溯性。
二级建造师的职责
市政二级建造师负责监理工作,保证市政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最终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
市政二级建造师的职责包括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掌握市政工程的相关规定、标准、规程,能够独立完成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有能力对市政工程进行监理。
市政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市政工程管理相关知识,对市政工程的施工公司、材料供应商等进行管理,并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管理。
市政二级建造师需要对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和招标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投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保证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注册和执业管理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和范围。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市政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同时规范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行为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