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流程如下:
成绩公布与资格审核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成绩合格,即可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考生需按照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注册申请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无相关规定的情形。
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未达到继续教育、执业业绩要求的;
因存在相关违法行为被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自撤销或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定年限的;
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未履行完毕的。
注册审批部门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建议:
考生在成绩合格后,应尽快按照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的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以确保注册流程的顺利进行。
申请注册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注册进度。
申请人应了解并符合注册条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