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学分获取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学分
考生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
考试总分为400分,初试和复试各占200分。
在有效期内,建造师可以获得不超过100分的学分,每年学分总数最高为100分。
继续教育学分
二级建造师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
继续教育的形式有面授、网络教育、研讨会、施工现场观摩等。
持证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额外学分
一些大学和学院允许学生将实践经验与课程匹配,以获得额外的学分。
部分高校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纳入学分抵扣范畴。
注册和延续
考生获得资格证书后,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才能正式成为二级建造师。
完成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分的建造师,其资格证书可以延续有效。
请注意,具体的学分要求和获取方式可能因地区、考试机构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当地住建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