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不需要年审,但需要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具体规定如下:
继续教育要求
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员需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且不少于120学时。
若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需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注册有效期满后的延续注册
在证书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人员应到原注册单位再次办理注册手续,并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考后资格审查
部分地区在考试资格通过后进行资格审查,如广东、安徽、浙江、重庆、陕西、湖南、山西、福建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作废。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需参加继续教育,而不需要每年进行年审。但务必注意,某些地区可能要求在考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查,因此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