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拿证审核

予昇亲子 · 2024-12-27 05:05:31

福建一级建造师拿证审核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核查对象

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人员。

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核查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3日。

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未明确,但通常会在成绩公布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

核查材料

报名表原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须本人签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

如果是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

如果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则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果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公示与查询

成绩公布后,福建省人事考试厅会对拟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逾期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后审核相关手续,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证书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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