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增项的专业数量 没有明确的数量限制。一级建造师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多个增项专业进行报考,只要满足报考条件即可。
具体来说,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下设有10个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等。增项考试只需要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不需要再考其他3个公共科目。
虽然目前没有数量限制,但建议根据个人和企业的需求以及企业是否有相对应的资质来选择增项专业。例如,考了增项证书后可以注册到本单位,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同时,增项证书必须和主项证书注册在同一家单位。
因此,一级建造师在增项专业选择上,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规划,选择与主项专业相关或有助于职业发展的专业,并且要注意增项证书与主项证书的注册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