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注是指已注册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行为。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注册建造师需要先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解聘证明或聘用合同到期证明等。
申请变更注册
注册建造师或其新聘用单位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工作调动证明(如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等)。
办理手续
新聘用单位在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账号,并选择二级建造师聘任企业变更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表格,打印后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原单位会在系统上确认调出,新单位确认调入,并打印相关表格。
最后,需要到省级建设部门办理盖章手续,完成转注。
注意事项
二建造师转注不可跨行政区进行,只能在颁发辖区内进行流转。
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省份而异,建议在办理转注前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