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执业印章丢失,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登报遗失声明:
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您的执业证书或执业印章遗失。
提交补办申请:
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补办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遗失声明的原件。
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您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大约6个月到1年)来制作新的证书和印章。
领取新证书和印章:
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请注意,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考试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