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 可以复查,但复查范围有限,且成功率相对较低。复查主要针对主观题,包括是否有漏评、评分和打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客观题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除非考生参加了考试但成绩为缺考。
具体复查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汇总上报: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需要注意的是,复查结果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报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证书。因此,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建议尽早提出复查申请,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复核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