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调离单位的操作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
向原执业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意向。
办理手续
完成工作交接和财务结算等与原单位的相关手续。
原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协助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注销注册
在原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注销手续。
重新注册
在新执业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手续。
报备
将新的执业单位信息报备至相关行业协会。
注意事项
确保在原单位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的责任清算,避免后续出现责任归属纠纷。
办理注册变更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
注意两个单位之间的注册变更不得有间隔期,以免影响个人的注册状态。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并注意及时更新个人注册信息,以保持执业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