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虽然存在关于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否必要的不同说法,但根据最新的权威信息,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满前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并且每三年进行一次,这是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如下:
周期与学时: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三年,每个注册有效期内需要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如果注册了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需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组织与实施:
继续教育的组织和操作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负责,会制定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学时要求和课程安排等。企业也可以组织培训来满足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要求。
形式与内容:
继续教育一般以网上学习和考试的形式进行,内容涵盖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与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职业道德与素养等方面。
充抵条件:
建造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如果从事了一些特定的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证明,可以将这些工作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学时,但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的学时累计不能超过60学时。
便利化措施:
企业可以组织培训来满足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要求,这样的继续教育更加容易安排,时间可以分散,甚至可以在周末进行。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以确保其专业资质的有效性和在建筑行业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