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合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形式
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还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主要义务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不得违法发包: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提供必要施工条件: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及时验收工程。
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批。
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违约的责任。
合同变更与解除
合同变更应遵循程序规定,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双方需另行协商确定。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争议解决
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影响。
其他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具体质量验收等级标准。
工程款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合理分配风险。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