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登报声明
3. 提交补办申请
4. 审核与补办
5. 领取新证
当您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准备补办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的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张
填写完整的《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登报声明
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证书作废。
提交补办申请
将上述材料和登报声明的报纸提交至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
审核与补办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启动补办程序。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您会被通知去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请注意,补办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以获取确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