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拥有签字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权利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特定文件签字权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
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其他相关权利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接受继续教育。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总结来说,二级建造师在建设工程中拥有重要的签字权,涉及工程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分包文件等多个方面的签字和盖章。这些权利保障了二级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