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保留政策因省份而异,但通常有以下几个要点:
合格标准:
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合格标准,但通常不得超过总分的60%。
成绩保留: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通常保留两年,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才能获得资格证书。
滚动管理:
部分省份实行滚动考试制度,即考生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有效期:
对于免试或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可能只有1年。
举例来说,某些省份的合格标准可能是: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55分(满分100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分(满分10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0分(满分120分)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合格标准和成绩保留政策应以所在省份的最新通知为准。